各地“关口前移” 全力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救治******
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新闻联播):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疫情防控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随着春节临近,各地“关口前移”,进一步提高农村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能力,加强老人、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健康保障。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利用医共体建立了上下联动、及时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为生命救治打通“绿色通道”。64岁的村民韩玉山由于新冠病毒感染一度出现休克,医护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了输氧救治,只用了20分钟就把患者送到了县中心医院急救医学科救治病房。
围绕农村群众医疗救治需求,湖南省宁乡市打造了院前急救、院内综合救治无缝衔接的区域一体化急诊急救体系。流沙河镇赤新村村民王宇婷妊娠33周,感染新冠病毒后出现了早产征兆,接诊的流沙河中心卫生院立即联系了当地上级医院,启动了转诊机制。
在王宇婷的转运过程中,县、乡镇两级医院确定了专人负责转诊衔接。经过医护人员的及时救治,最终王宇婷顺利分娩,母子平安。
福建连江县基层医疗机构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医疗保障能力,为群众提供血氧饱和度监测服务,连江县18家医疗机构在偏远山区和海岛村设置了氧疗区,配备了氧气瓶、制氧机等设备提供氧疗服务。
河北省内丘县结合春运返乡人流,主动做好重点人群动态服务,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通过包片(村)、包户、包人等方式,努力构筑农村这一医疗卫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防线。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